109 學年實驗室新進人員安全衛生教育訓練
一、活動目的:針對本校需進入實驗(實習)場所學習的教職員及學生推動學前新進人員安全衛生教育訓練,期使教職員及學生進入學校實驗(實習)場所前即有基本之安全衛生觀念與知識,在操作實驗時能遵守環境保護、安全衛生及電器安全等相關規定,防止意外發生,保障生命安全,預防教職員及學生在實驗(實習)過程中意外的發生。
二、參加人員:1.各實驗室及實習場所之新進人員,含老師、職員、技士、研究 助理、研究生及專題生等均應全程參與。 2.提前進入老師個別研究室之大學部學生。
三、研習時間:109年9月4日(五)、9月18日(五)、9月19日(六)、 9月26日(六),共計四個梯次,請參訓者擇一梯次參加。 報名網址:http://activity.dsa.fju.edu.tw/Activity.jsp?activityID=28533 場次ID:28533,亦可於環安衛中心<重要公告>查詢相關資訊。
四、主辦單位:環安衛中心。
五、預定參訓人數:約500人。
六、聯絡人/電話:傅靜平專員(2905-3021),E-mail:[email protected]。
七、訓練地點/內容:請參閱次頁課程表。
八、預算:由環安衛中心 109 學年度教育訓練預算項下支出。
九、注意事項: 1.此教育訓練不收取任何訓練費用,提供茶水、點心、午餐及教材。 2.響應環保,配合節能減碳原則,當天參訓人員請自備環保杯、筷、紙、筆等用具與會(現場不提供)。 3.若天候因素造成停止上班上課,教育訓練將另擇期舉辦並個別通知。 4.本次教育訓練將於課程結束後舉辦測驗,全程參與並測驗合格者(70分),將由本校核發參訓合格証書,請妥適保存,以利年度實驗室安全衛生檢查時查驗;教育訓練證書一旦發送、單位簽收後不再補發,請妥善保存(有效期限3年)。 5.上、下午皆應簽到(課程開始20分鐘後不提供簽到),未簽到視同未到訓, 本教育訓練不開放現場報名及旁聽。 6.本次教育訓練係依職業安全衛生法第三十二、三十三、四十六條及相關規定辦理,對於安全衛生教育訓練有接受之義務,違者將處新台幣三千元以下罰鍰。 7.主辦單位保留更換主講人及議題之權力,若因故調整不另通知,敬請見諒。